作者: longwei (longwei) 看板: Boy-Girl
標題 [抱怨] 千萬別罵第三者
時間 Sat Jan 15 00:38:54 2011
為什麼千萬別罵第三者?
因為我被告了
今天收到警察局通知單說有人告我"妨礙名譽"
整個一頭霧水 後來經過查詢才知道為什麼被告
大家還記得 [心情] 颱風天...心愛的女人要去男友家這篇文章嗎?
原文刪除了 大概9月份的事情 內容大概是
那個po文的其實是第三者 破壞別人的感情
但卻想在BG版取暖說他有多可憐 女生颱風天去男朋友家住不陪他
他很愛那個女生為什麼那個女生不陪他之類
想當然爾 他是第三者 在Boy-Girl這被噓到XX 取不到暖
於是他就去警察局告人囉
我忘記我那時候是噓 "真是厚臉皮 劈腿還敢講"
還是 "第三者還想人家陪你是腦麻嗎" 之類
總而言之對方提告了 而且不少人一起被告 這兩天可能還會有人收到通知
先不說他不太可能告成功 但還真的吃相滿難看
最辛苦的是警察先生 還要一個一個做公文提出筆錄邀請
還有浪費公帑
不過我想他成功的帶給罵他的人的麻煩了 也算是復仇成功吧
在這邊給大家一點提醒囉
如果你比較怕麻煩
有些精神不穩定的第三者
就不要噓他囉
不過那間警察局剛好就在我家旁邊
所以我一點都不想道歉
--
推 zx97009:= =建議千萬別丟地上 上次有一個人這樣做結果就少一個裝了 01/10 10:10
→ pljck:樓上這樣讓人很難接話.... 01/10 10:31
→ lovesnow1990:樓樓上一口氣就把話講完了 01/10 10:35
→ redspiritz:建議推文不要打這個快,一口氣講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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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43.114.128
補充一下 原文好像被砍了 google不到= =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0:43)
推 eshai:誇張~~ (拍拍) 01/15 00:42
推 purpleperi:告不成阿,妨害名譽要能舉證你罵網路上那個人 01/15 00:42
→ purpleperi:大家可以馬上知道他現實生活中是誰 01/15 00:42
→ purpleperi:而且要確定造成"社會地位"的損害 01/15 00:43
推 summeruse:她刪文了 那哪裡有公然侮辱的問題? 01/15 00:43
→ purpleperi:你網路上罵他要怎樣才能舉證造成他生活中的社會地位 01/15 00:43
→ purpleperi:大家知道你罵到哪裡的張三李四嗎= =" 01/15 00:44
→ summeruse:不過收到的還是得去做筆錄吧 這就是濫訟阿 01/15 00:44
→ summeruse:連證據都沒有 收到通知書的人 可以不去嗎? 01/15 00:45
→ longwei:當然他也告不成 他就只是要讓你很麻煩跑一趟 - - 01/15 00:45
→ purpleperi:他又不是公眾人物,如果你在網路上罵蔡依林 01/15 00:45
→ purpleperi:或是罵郝龍斌,那她們就可以告你 01/15 00:45
→ summeruse:原PO有沒有問警察?我那時有跟到這篇文 不知道有沒有罵 01/15 00:45
→ longwei:證據 好像警局有文章備份 不過網路上沒有 01/15 00:45
→ longwei:不知耶 可能罵比叫過分的過兩天也會收到喔 - - 01/15 00:46
→ purpleperi:那更難告了,只有他有備份誰看的到 01/15 00:46
→ summeruse:因為在網路上沒有,所以可以說這篇是她捏造的 01/15 00:46
→ summeruse:這下告誣告可容易囉 01/15 00:47
→ purpleperi:你跟他跑法院他還不知道會不會去勒 01/15 00:47
→ purpleperi:你跑他也要跑阿.......... 01/15 00:47
→ darkfool:你沒指名道姓他最好告得起來 01/15 00:47
→ darkfool:真的是壞年冬 某種人就會變多 01/15 00:47
推 ericyoyo:參考一下八掛版跟m01 有方法可以反整對方 01/15 00:48
→ purpleperi:除非他時間很多,不然他自己也不划算,很虧的 01/15 00:48
他就是取不到暖 拼同歸吧= =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0:48)
→ purpleperi:沒指名道姓在法律上不通用啦 01/15 00:48
→ purpleperi:只要大家都看得出來你在罵誰就可以告了 01/15 00:48
→ summeruse:P大你錯了 他一告多 到時是被她告的人要到她報案的那間 01/15 00:49
沒關係 剛好在我家旁邊 中山分局
→ purpleperi:問題是他不是公眾人物,誰知道你罵到的是哪裡的誰誰誰 01/15 00:49
→ summeruse:警局作筆錄,證據都有警察才會給報案的 01/15 00:49
→ darkfool:前提是要看得出來 這個很主觀 不然全民最大黨早就被告翻 01/15 00:50
→ summeruse:告不告的成是一回事沒錯 但是收到通知書的人確實是要跑 01/15 00:50
那會害我不能出國玩嗎 我這兩個月計劃要出國玩耶= =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0:50)
→ purpleperi:奇怪= =我也告過,怎麼我報案的警察就沒這麼勤勞 01/15 00:50
→ purpleperi:讓我報案但是結果懶的幫我查 01/15 00:51
這邊說一下 所以警察也很辛苦 要一個一個人肉查ip
→ summeruse:我去年也遇到這種人 在洽特板發生的一批人被告 01/15 00:51
→ longwei:後來怎麼解決? 01/15 00:51
→ summeruse:經過那次我只能說 tmd濫訟 01/15 00:51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0:53)
推 ericyoyo:記得之前在八卦板還是M01 看到 想辦法集合被他亂告的人 01/15 00:52
→ summeruse:還在跑阿 因為人太多 10幾個全台各地的人被傳地檢署 01/15 00:52
→ summeruse:不是地檢署啦 忘了甚麼鬼,一整個鳥 我不想記它 01/15 00:53
→ ericyoyo:然後分開在全省不同的分局告對方侮告 損害名譽之累 01/15 00:53
→ ericyoyo:對方就要全省走透透去做筆錄了 顆顆 01/15 00:53
→ summeruse:樓上這是美夢,但無法實現,因為你的確發言 不能告誣告 01/15 00:54
→ summeruse:所以我才覺奇怪 不在板上的東西 她怎麼報案?有備份? 01/15 00:55
我唯一擔心的就是會不會害我不能出國阿
跑個20趟警局我也不怕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0:56)
推 ericyoyo:重點不在告不告的贏 而是要讓對方疲於奔命 01/15 00:57
推 summeruse:樓上不懂我意思 是連報都不能報 是被他告的眾多人疲於 01/15 00:58
→ summeruse:奔命 01/15 00:58
推 ericyoyo:http://tinyurl.com/49d2p38 看一下13樓的回答 01/15 00:59
推 trywill:樓上不見得唷~因為警察沒有退案功能~告了誣告對方也是要做 01/15 00:59
→ summeruse:就是距離她報案地越遠的人就越慘 01/15 00:59
推 sexxes:拍拍 01/15 01:00
→ summeruse:踹大說我嗎? 我記得恰特那不能反告他誣告 01/15 01:00
→ trywill:筆錄的~..起不起訴不是警察能決定是檢察官還有成不成立除 01/15 01:00
→ darkfool:某樓上 警察是不能退案 01/15 01:00
→ darkfool:但這也不代表 那種分散全台灣的 每個分局都會拼命找 01/15 01:01
→ darkfool:警察也會判斷 這個是有必要性還是唬爛的 01/15 01:01
→ trywill:了法官外也不能決定...反正最後拿那張不起份處份書就能去 01/15 01:01
推 ericyoyo:那就全部報110或是到大的分局去報案 01/15 01:01
→ ericyoyo:非自願性全台走透透 很好玩喔 XD 01/15 01:02
→ trywill:警察真能判斷嗎= =a三聯單一拿就得上去跑流程了~ 01/15 01:03
警察方面應該就公事公辦 真的要變明是非可能是上地檢署
推 sexxes:對不起~我以前酸過的各位大德~請不要告我 ˊˋ~XDDDDDDD 01/15 01:03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1:04)
→ darkfool:事在人為 那種一告幾十幾百個的 01/15 01:05
→ darkfool:我真的不太相信全台灣的警察 01/15 01:05
→ darkfool:要挨家挨戶的去調查= = 01/15 01:05
推 trywill:嗯會查得到唷除非你用跳版IP~不然看那精美的嘉義之旅XDD 01/15 01:06
→ applekiwi:齁 難怪洨書僮這幾天改變路線了 01/15 01:06
→ trywill:而且躲的話被查出來會變成反效果還不如一開始自動到案說明 01/15 01:06
有辦法加速流程進行嗎 會被限制出境嗎 我只怕耽誤到我暑假的出國計畫=.=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1:09)
→ ykcirt:難怪貴婦都沒在怕 一開始就用好跳板了 01/15 01:09
→ edina:所以只要用個國外ip就沒事嗎??? 01/15 01:10
→ trywill:看法院的案件多少吧~你人在哪呀= =a而且第一次偵察庭別請 01/15 01:11
推 summeruse:t大 所以洽特那可以告誣告嗎@@ 有人說不行耶 01/15 01:11
→ trywill:假~...國外ip唷不一定沒事但難以查出不過也是有可能被抓包 01/15 01:11
→ trywill:看怎麼玩啊~話都是人在說的但警察不能退案還是筆錄得跑~成 01/15 01:12
→ trywill:不成立又是另一回事了~而且不一定誣告真的玩不成啊~XDD 01/15 01:13
那就只好玩到底了 警察局在我家旁邊 士林地檢署騎車10分鐘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1:13)
→ trywill:就像告人誣告成不成立是一回事但筆錄流程也是要跑~ 01/15 01:13
→ summeruse:t大給了我一線希望 01/15 01:14
→ trywill:???反正這東西只是看當事人怎麼玩~但浪費的是司法資源~ 01/15 01:16
真的 累的是警察杯杯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1:17)
→ diess:第三者是禽獸不如的人渣 01/15 01:16
推 edina:那人真的在國外就可以亂罵了嗎 XD 01/15 01:17
→ diess:我罵了,來告我吧 01/15 01:17
推 summeruse:突然想起 誣告要去他報案的那間警局 我又失望了 01/15 01:17
→ diess:我好想看對方是誰,來告吧 01/15 01:17
推 trywill:人在國外要是查得到就不要回國免得上通緝名單啊XD跳版IP是 01/15 01:18
→ trywill:能查啦只是看警察查的功力吧~ 01/15 01:19
→ longwei:t大 那會被限制出境嗎? 我不怕麻煩 只害怕這個 01/15 01:19
→ diess:其實這種人告多了,警察會懶得理他 01/15 01:20
推 ykcirt:d大你可能要直接寄信罵才有可能 01/15 01:20
推 summeruse:那像這篇他把文章刪除 為什麼還可以報案...? 01/15 01:20
→ diess:反正只是小咖沒有背景,被弄煩警察還會反弄他 01/15 01:20
→ trywill:你沒被通緝不會限制出境吧~除非檢方舉證你要潛逃= =" 01/15 01:21
→ edina:真的在國外的國外ip還對的到人喔?(抖) 01/15 01:21
→ jujuice:他會去亂警察他就會去投訴 不要想亂罵沒關係= = 01/15 01:21
→ diess:反正第三者沒種不會來告 01/15 01:21
→ summeruse:d大如果遇到濫用法律的人就不一定了 01/15 01:21
→ trywill:報案沒差啊~警察只能受理啊~又不能說我不想管你~只是刪掉 01/15 01:21
→ diess:是不一定,但反過來濫用法律的也不是不可能喔 01/15 01:22
→ trywill:在檢察官開偵察庭那裡的影響就可能出現了~看檢察官心證啦 01/15 01:22
→ diess:到時後碟對諜看誰比較高明而已 01/15 01:22
推 pocky0511:你應該跟告你的打個招呼 你就是那個第三者阿 幸會幸會 01/15 01:23
→ trywill:嗯像JU講的會去報案就會去威脅警察和索三聯單警察也很可憐 01/15 01:23
推 summeruse:我只覺得這種釣魚文真是越來越多了 01/15 01:23
→ diess:也可以有鄉民挺身而出說:「他是罵我啊,大家可以作證, 01/15 01:24
→ diess:但我不想告他可以嗎?」 01/15 01:24
呵呵 這樣以後噓文都要小心了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1:26)
→ darkfool:應該可以吧 毀謗應該是告訴乃論 沒記錯了話= = 01/15 01:26
推 Raist:跟公眾人物無關 現在網路ID也是有人格權的 01/15 01:26
推 trywill:話說S~那個洽特我們是同一場吧XDD 01/15 01:27
→ diess:所以遇到這種事情,就看哪個鄉民故意出來給大家罵 01/15 01:27
→ Raist:如果是罵腦麻 可以告 ; 罵厚臉皮 就告不成 01/15 01:27
→ trywill:網路ID人格權你要先證明那個ID有這個人格權的價值~一個不 01/15 01:27
→ diess:然後這鄉民不告人,但大家可以罵很爽 01/15 01:27
→ trywill:有名的ID人格權應該尚有待評估~ 01/15 01:28
→ diess:我有個作家朋友,是因為他的作品結合id已經是代表他個人 01/15 01:29
→ darkfool:那罵說你長得很像某諧星能不能告 冏? 之前的新聞 01/15 01:29
→ diess:這種比較有效,否則一般id很難證明一定是代表誰 01/15 01:29
→ diess:是有提告記者也寫得很開心,但是否成功不知道 01/15 01:29
→ diess:對了,我記得有一種玩法,就是推文中有人id開頭跟原po相同 01/15 01:31
→ diess:大家罵,d這個大白痴大混帳,結果都搞不懂實際在罵誰 01/15 01:31
→ darkfool:可能是罵我= = 01/15 01:32
→ diess:然後再站出來:「是罵我啊,但我不想告。」 01/15 01:33
→ diess:氣死那傢伙 01/15 01:33
推 summeruse:t大是同一場沒錯 你很勇猛XD 01/15 01:34
推 trywill:因為腳傷很嘔了還要出門很心碎T^T反正那場還有底牌不用怕~ 01/15 01:38
→ longwei:太生氣了 等我當第三者 我也要故意釣魚一告一萬 01/15 01:39
→ jbchen797:你之後反告他誣告,你就可以有他個資了 = = 01/15 01:45
→ jbchen797:雖然這也可能是不會成功的,就讓他麻煩吧 01/15 01:45
→ jbchen797:樹無皮必死無疑,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= =凸 01/15 01:46
→ summeruse:我相信這種人會有報應的 01/15 01:47
→ longwei: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 01/15 01:48
→ sayyesPTT:你小心多一條恐嚇 別亂開玩笑 快刪啦 01/15 01:53
襪謝謝提醒 我趕快刪了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1:55)
推 summeruse:未我也覺得你刪一下 01/15 01:55
推 fool8lalala:真討厭那種人 有臉po文沒臉被酸 01/15 02:15
http://ppt.cc/3~;Q 這篇新聞可以看一下 濫訴
※ 編輯: longwei 來自: 114.43.114.128 (01/15 02:26)
推 WGNIT:所以這年頭要學習如何罵人不帶髒字.. 01/15 02:33
→ Faberge:能否寄信和我連絡一下 我看一下有沒有保留備份 (沒找到) 01/15 02:47
→ ice0110:我怎麼記得有看過文章說不一定要去告人的警察局作筆錄 01/15 02:57
→ ice0110:好像可以以被告最近的警局作筆錄 01/15 02:57
推 mirrorswings:刪文就沒證據了吧??? 印象中是這樣 01/15 03:02
→ mirrorswings:之前合購版告主購詐欺,好像說主購刪了某篇文,就算備 01/15 03:03
→ mirrorswings:份也不算證據 01/15 03:03
→ mirrorswings:還有記得這種被告的話,只要是你是針對事情,而不是針 01/15 03:04
→ mirrorswings:對人發表自己的看法,都不會告成 01/15 03:04
→ mirrorswings:推下面那篇, 原po可以考慮反告回去 01/15 03:06
推 larry122:同歸 01/15 04:11
推 forrest12:(拍拍_ 01/15 08:22
推 summeruse:mi大跟我想的一樣阿 很扯竟然給他報案,懷疑又是個濫用 01/15 11:24
→ summeruse:法律的人在釣魚 01/15 11:24
推 blueberrypie:= =...我知道這篇文章,但我完全不記得有沒有回&說了 01/15 11:37
→ blueberrypie:什麼....= =... 01/15 11:37
→ summeruse:那時夏天 很多人脾氣都很躁 印象中罵得很難聽 01/15 12:26
→ hozuki:我完全沒印象欸~"~ 不過因為被第三者介入過,逢文必噓= =" 01/15 12:34
→ audrey94:可以請問一下這樣告一個人要花多少錢阿? 01/15 13:42
→ summeruse:0元 01/15 15:19
推 kiwi10537:他敢PO文就不要怕被罵 同樣的 敢罵人就不要怕負責任 01/15 20:27
推 pkers:XDDDDDD 有笑有推 01/15 20:49
推 uselessgal:噓 "真是厚臉皮 劈腿還敢講"就會被告?!那看來我有噓也 01/15 21:53
→ uselessgal:會被告了. 不過我是寧可被告也想噓,可惜沒跟到( ′-`)y 01/15 21:53
推 anancy77: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反告他誣告,搞不好可以有損害賠償?? 01/15 22:15
推 clbb:加油~!! 01/16 02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