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longwei (longwei) 看板 PttLifeLaw
標題 [刑事] ptt -> 妨礙名譽
時間 Fri Jan 14 19:02:21 2011
事實經過: 最近收到了一張 '妨礙名譽' 通知單
仔細想了很久 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
之前好像在八卦討論了一篇有關'新一代華山論劍最強五個人'
然後有版友就問 '東拳西盧南凱北銳中指蕭' 是哪幾個?
小弟下面就單純推文"魚翔拳 盧教授 凱銘哥 銳寶貝 中指蕭"
雖然不知道是誰告的 但請問這樣他的妨礙名譽可以告訴成功嗎?
我有打電話詢問員警 員警表示"秘密偵訊不公開 不能說誰告的"
但是有很多人被告- -
可是如果我單純這樣推文 也沒有指出xx去死 xx廢物之類的歧異名詞吧
上網google了一下 妨礙名譽是最多罰1000元以下?(以文字散播)
問題:請問有什麼要注意的? 上面查了一下好像很多都道歉罰錢了事
但...我這樣子的語句 應該沒有到構成妨礙名譽吧
硬要道歉也滿不太舒服 所以到時候去警局應訊
是要不認罪 還是 認罪然後道歉賠錢? 後果是怎樣呢0.0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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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43.114.128
※ longwei:轉錄至看板 LAW 01/14 19:03
推 snowtoya:誰說妨害名譽是一千以下Orz 公然侮辱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01/14 19:04
推 OxfordGOD:怪的是 那些人 沒有指名道姓是誰啊...為什麼告的成???? 01/14 19:04
→ snowtoya:文字(加重)誹謗是兩年以下。 01/14 19:04
推 depravity:妳GOOGLE到的刑度不全且對1000的理解有誤那不是新台幣XD 01/14 19:05
→ snowtoya:也沒有說告成吧?有人告,警局就得受理,就得找人去問話 01/14 19:05
→ snowtoya:收到通知又不代表就被判刑 01/14 19:05
→ longwei:0.0 摩知識騙人!!! 01/14 19:06
→ longwei:喔喔 所以 只是有人告 不一定告的成 01/14 19:07
→ snowtoya:哪天姿勢佳的答案是正確的才嚇人好不好= = 01/14 19:07
→ snowtoya:我心情好哪天在路上看到警局走進去都可以說我要告人啊 01/14 19:08
→ snowtoya:會不會起訴、會不會判刑都是另回事 01/14 19:08
→ snowtoya:而且這年頭要成立誣告機會...連一成都不到 01/14 19:08
→ longwei:那這樣子 有什麼辦法反擊嗎 反告她誣陷要錢嗎0.0 01/14 19:10
→ longwei:所以告不成還是很麻煩 唉 浪費國家公帑這些人 ~"~ 01/14 19:13
→ snowtoya:我不就說了,誣告要成罪幾乎不可能嗎XD 01/14 19:33
→ hsinyeh:這麼說好了 "無知"不犯罪.. 01/14 19:34
→ TKC4062:這個告不成吧......... 01/14 19:40
推 demonqoo:這樣影射其實是構成犯罪的...頂多微罪不舉吧 01/14 19:53
推 cawba:絕對不是這件事害你被告 這個才發生2個禮拜而已 通常等原告 01/14 21:32
→ cawba:去警察局告你 再去調通訊紀錄 等你收到通知書最少也3-5個月 01/14 21:33
→ cawba:而且依照你推文 完全看不到一個可以告你的理由 01/14 21:34
推 hoboks:太扯摟 告訴人是誰可以講吧 跟偵查不公開有關係嗎? 01/14 22:52
→ hoboks:不知道告訴人是誰是要怎麼防禦? 01/14 22:52
→ trausing:不可能是這件事情被告。 01/14 23:07
→ trausing:仔細想想到底發了啥文吧 = = 01/14 23:07
→ longwei:我有特地問員警 是誰告的 他說不能講阿 0.0 01/14 23:21
→ symbicort:我也收到了妨害名譽的通知書今天去警局做筆錄了 01/14 23:38
→ longwei:我跟樓上討論過了 好像是bg版有一個人是第三者被噓爆 01/14 23:54
→ longwei:然後下面大家罵他 他就告我們 0.0 01/14 23:54
→ trausing:至少可以確定不是嘉義船你就不是某教授告的而且他也不會 01/14 23:55
→ trausing:告這種可能告不成的東西 = =....... 01/14 23:56
推 season002:應該不是這篇啦 這篇才多久而已 哪那麼快 01/15 01:01
推 depravity:大家罵他他當然可以告大家阿 = = 01/15 01:07
推 snowtoya:其實我覺得網路上被告妨害名譽的大部份都不無辜說 01/15 12:33
→ snowtoya:當然也是有很衰碰到神經病的,但那比例真的不太高 01/15 12:33
→ trausing:hoboks表示: 01/15 21:29
推 depravity: 發支付命令 XD 01/15 21:44
推 ChrisBear:樓上接真好 01/15 22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