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goetz ("與絕望奮鬥"5/1上市) 看板 Gossiping
標題 Re: [問卦] 聖潔的盧教授
時間 Fri Dec 17 10:01:28 2010
※ 引述《GLPLy (王者右手的榮耀)》之銘言:
: 死刑與廢死本來就是許多考量的不斷牽扯
: 也許我們只是想要確定的只是一個方向
: 就我看來台灣目前的法律狀況是最糟糕的雙輸狀況
: 既沒有廢除死刑後完善的配套措施,也無法落實死刑的執行
: 所以我是同意你說的話的,只是以現實的情況很難想像會有進步
: 我po了篇文被噓爆就算了,如果是一個政治人物
: 難以想像會犧牲自己的政治生涯做出這樣的言論
: 也許等到社會大眾能夠平心靜氣得接受有人支持廢死
: 這個議題才有繼續往前走得機會
現在最大的問題是,廢死派並沒有打算和人"理性討論"的意思...
我們來整理一下廢死派的言論好了?
(我沒有貼聖潔教授的話喔)
吳志光: "四十個死刑犯,'一個都不能少',全都不能執行"
林非正妹欣怡: "我們正身處在'整個社會的集體癲狂'之中"
某廢死聯盟成員(論及殺害幼童外加姦屍的光市事件):
"福田孝行只是犯了'一件殺人案'而已"
王清峰: "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"
..廢死派這些人講話,到底哪一點理性了?
既然廢死派這票人都把反廢死的人當做是"集體癲狂"
(這是林非正妹講的話喔),那到底是誰不想理性討論?
: 大家回頭看看我的文章吧
: 因為知道直接在文章裡面辯論會變成大混戰
: 所以我幾乎完全沒有觸碰到要不要廢死的實質利害問題
: 我只說了兩點
: 1.要不要廢是可以討論的
我個人同意"可以討論",但前提是"廢死派願意討論",
不要動不動就在那邊講"法國廢除死刑也不用顧及民意"這種鬼話...
: 就被噓成這個樣子了
: 到底是誰才是把自己的中心理念當作是不可侵犯的信條
: 高高地懸掛
: 而不願意放下身段
: 認真的理解另一種聲音
如果"另一種聲音"就是我上面引述的這種聲音,
那很抱歉,那種聲音根本沒什麼好理解的...
一邊說人家是"癲狂","別有用心"(林非正妹批評朱阿宅),
一邊又說要"理性討論",話都是你們在說...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59.112.230.187
推 paris0826:也許那些廢死的家人被殺過才可能會恢復理性..... 12/17 10:03
推 waqw:在八卦板很難理性討論一件事情,這是八卦板的原罪 12/17 10:03
抱歉,出了八卦板,咱也看不到廢死聯盟有什麼理性討論--
上面那些話都是在八卦板以外的地方講的...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59.112.230.187 (12/17 10:04)
推 akainorei:妳又給它們一個大巴掌了 12/17 10:04
推 F7:非正妹.......小心被告... 12/17 10:04
非正妹是朱學恒講的:)
推 ljsnonocat:那些人 哪一個是被害者家屬?憑什麼說話 12/17 10:04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59.112.230.187 (12/17 10:05)
推 tks9527:罵人醜八怪都沒事了,更何況是非正。 12/17 10:06
推 waqw:出了八卦板...就沒得討論啦= = 12/17 10:06
這就要問廢死聯盟,為什麼他們的網站不敢開放回應?
朱學恒也問了很多次,他們還是依然故我...
推 worldtree:說的好 不想討論的人根本是廢死團體 12/17 10:06
推 goodtim:廢x人x:不可質疑你的神,因為自古以來都沒好下場~chu 12/17 10:06
推 theeht:費死團體做這些不理性言論到底能得到什麼利益? 還是只是自 12/17 10:07
→ theeht:我滿足? 12/17 10:07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59.112.230.187 (12/17 10:09)
推 ispy03532003:以目前看來只要告到我們這些人不敢說他們閒話就夠了 12/17 10:08
推 iam0718:為啥廢死的論點都是別人比較激動 明明是他們自己比較衝動 12/17 10:08
→ goodtim:廢X人X:只要我們願意,我們的信仰可以影響世界各國政治~ 12/17 10:08
推 yusd24:推 12/17 10:09
→ ispy03532003:至於對於讓別人認同他的的理念這方面的努力我看還沒 12/17 10:09
→ ispy03532003:有那麼積極 12/17 10:09
→ airlow:非正妹有啥好告的,陳述事實跟自身觀感呀 12/17 10:10
推 ayufly:等到廢死團體有家人也受害還能堅持廢死 我在考慮相信它們 12/17 10:10
先別這樣說,上次那個"原諒"的事情被廢死聯盟拿出來大說嘴,
結果背後黑幕重重...:)
推 iam0718:之前罵人胖子 也是陳述事實後來無罪啊 XD 12/17 10:11
→ WindowsXP:就一丘之貉活在自我小小的世界裡面啊 12/17 10:11
推 goodtim:有家人受害就請他退出團體就好了,反正某教信徒特別多~_~ 12/17 10:11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59.112.230.187 (12/17 10:12)
推 snailpon:理性個屁啊 只准別人殺人 我們在這邊講講就哀哀叫要提告 12/17 10:14
推 Ricrollp:理性個屁 廢死能原諒死刑犯不能原諒罵一句話的人 12/17 10:17
→ airlow:如果認為胖子跟非正妹這兩詞是罵人,不就是歧視這兩族群? 12/17 10:19
→ tkucuh:游林美雲黑幕重重?? 12/17 10:19
我說的是徐志皓的案子啦。
→ tkucuh:講真的,我認為廢死跟反廢死兩邊都沒有理性。不過不意外, 12/17 10:20
→ tkucuh:人性還沒進化到一定程度。 12/17 10:20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59.112.230.187 (12/17 10:24)
推 goodtim:反廢聽到"不管怎樣,40個一個都不能少"應該很難保持理性~ 12/17 10:25
推 redblue9999:幾行字就可以判人生死 鄉民們真的有這種經驗嗎 12/17 10:26
→ success0409:說真的 找找我在這系列的推文 能回再說吧 都沒謾罵 12/17 10:27
→ success0409:支持廢死的卻沒正面回應 這就是所謂的討論? 12/17 10:28
推 rsy:廢死派都很冷靜啊!!有誰知道這跟冷血的差別嗎? 12/17 10:29
→ goodtim: 那40個應該不只幾行字...... 12/17 10:29
→ redblue9999:就算多寫幾頁文字 定奪一個人的生死不是件容易的事 12/17 10:31
推 Ricrollp:幾行字就能決定更多無關的人生死 廢死真的有這種經驗嗎 12/17 10:31
推 goodtim: 所以寧可錯放一百,也不願殺錯一個? 12/17 10:32
推 Ricrollp:重點不在有沒有"殺錯" 而是該死的不死而造成更多死亡 12/17 10:33
→ tkucuh:廢死不是無罪釋放,這點要先定義好,繼續。 12/17 10:34
→ dlevel:故殺人犯能輕易奪去他人性命太不正常了,送他們到另個世界 12/17 10:34
→ dlevel:也是合情合理。 12/17 10:35
→ Ricrollp:不是無罪釋放阿 那請問96年假釋打死台大教授那位呢 12/17 10:35
→ Ricrollp:聽說那可是廢死堅持的"合法處分"之後 "回歸社會"的產物喔 12/17 10:36
→ redblue9999:"該死的不死而造成更多死亡"此話怎說 事情還未發生呢 12/17 10:36
→ success0409:好 不是無罪釋放 那請問刑期該如何決定? 他們的生 12/17 10:36
推 goodtim:這時廢死就會拿出10幾年的老藉口"這是教育出了問題" 12/17 10:36
→ tkucuh:廢死不是假釋門檻降低,繼續。 12/17 10:36
→ Ricrollp:redblue已經發生了 謝謝 12/17 10:36
→ success0409:活費請問要誰出呢? 假若A殺了B 還要B的親屬為A付 12/17 10:37
→ redblue9999:總不能因為有可能發生的事情而加以定罪吧 12/17 10:37
→ Ricrollp:他的性侵強盜殺人可是已經判死了喔 12/17 10:37
→ success0409:生活費 這不是件很怪的事? 廢死聯盟請回答 謝謝 12/17 10:38
→ tkucuh:現在台灣好像還有無期徒刑?! 12/17 10:38
→ Ricrollp:台灣現在由於廢死把持法界高層 死刑判決就一直更審 12/17 10:38
推 ispy03532003:有無期有屁用 幾個是真的被關到死的 12/17 10:39
→ Ricrollp:會說台灣還有無期徒刑的你一定不懂台灣的法律現況XD 12/17 10:39
→ success0409:講到重點了 無期徒刑 那錢誰要出?受害者家屬免稅? 12/17 10:39
→ tkucuh:重點是,現在一樣你我都在付無期徒刑犯的生活費(如果有的話 12/17 10:40
→ Ricrollp:su不只喔^^ 重點是台灣人民養殺人犯養個幾十年再被他殺 12/17 10:40
→ tkucuh:我是不懂,請指教。 12/17 10:40
推 redblue9999:只能說廢死本身沒有錯 錯得是台灣目前沒資格廢 12/17 10:40
→ success0409:對 那為何有必要為犯法的人付生活費?變向鼓勵犯罪? 12/17 10:40
推 ispy03532003:所以請支持修法直接槍斃那些人減少社會成本^^ 12/17 10:41
→ Ricrollp:中華民國法律並沒有真正的"關到死"這種概念存在 12/17 10:41
→ tkucuh:所以,以後犯罪直接槍斃?! 12/17 10:41
→ tkucuh:不給它假釋就好了。 12/17 10:42
→ success0409:嗯 有機會改過自新者當然可以給他們機會 但惡性重大 12/17 10:42
→ ispy03532003:不 是指某人剛提的無期徒刑犯 12/17 10:42
→ goodtim: 廢x人x:不要再吵了,40個一個都不能少>"< 12/17 10:42
→ success0409:者 還要一再給他時日改進? 另外 你知道有一種人是 12/17 10:42
→ ispy03532003:另外以後要假釋也請適用保證人制度 再犯者連帶處罰保 12/17 10:43
→ success0409:天生反社會人格 他們天生就對社會規範視若無睹 12/17 10:43
→ Ricrollp:是阿...不給他假釋... 要我相信法官我寧可相信法警... 12/17 10:43
→ ispy03532003:證人 如果廢死願意的話我就支持 12/17 10:43
→ success0409:要一個不適合於社會生存的人在社會生存 請問是折磨誰 12/17 10:44
推 outleap:為什麼只有廢死 而沒有非死的團體(攤) 12/17 10:56
→ redblue9999:給樓上 非死不可一直很火熱 12/17 10:58
推 jerrylin:廢死聯盟不用鳥他啦 幾個人就想修法會不會想太簡單 12/17 11:01
→ jerrylin:真的要修法再組個反廢死聯盟就好 保證更多人 12/17 11:01
推 iam0718:紅藍9999的推文 真讓人發笑 到底是FACE反串還是認真 12/17 11:05
推 redblue9999:我認為誰都沒資格定奪一個人的生死 死刑是不對的 12/17 11:10
→ redblue9999:但是目前台灣又沒有其他嚇阻犯罪的辦法 12/17 11:11
→ redblue9999:所以目前在台灣是不能廢除死刑 但是以後就不一定了 12/17 11:12
推 iam0718:就算是陳進興我想你也會說 交給天去制裁 恩 死刑是不對的 12/17 11:12
推 ukikumo:那個原諒的好像有拿...........? 12/17 11:15
→ shamanlin:為什麼誰都沒資格定奪一個人的生死?有宗教信仰外的解? 12/17 11:15
→ iam0718:今天有個人要在A眼前殺A的媽媽 A說 媽媽抱歉 我沒資格 12/17 11:17
→ iam0718:殺死他 這媽媽不曉得會說啥 這種案例看多了 啥邏輯 笑死 12/17 11:17
推 ispy03532003:等台灣所有的人道德層面都高到在路上撿到錢都能自發 12/17 11:19
→ redblue9999:iam大 你舉的這例子實在不好... 太極端了 12/17 11:20
→ ispy03532003:性全數還給他人而部會去要求三成的時候再來講廢死 12/17 11:20
→ iam0718:是阿 自己沒遇到罷了 別再說啥沒資格定奪別人生死 12/17 11:20
→ redblue9999:法律是事發後的補救 不是事前 也不是當下 12/17 11:21
→ iam0718:恩 好啦 所以事發後 要用法律來教化這些強姦殺人犯 12/17 11:22
→ iam0718:就算是無期 我們也要給予假釋的機會重新當人 對吧 12/17 11:23
→ iam0718:王院長說的話 你願意為這些人下地獄嗎 如果地獄真的存在 12/17 11:24
→ redblue9999:如果真心悔改當然要給他機會 但是要有配套措施 12/17 11:25
→ redblue9999:我不是王院長 我也沒有想替他們下地獄= = 12/17 11:26
推 f1234518456:就跟推文在那邊對人被告馬後砲的一樣 高級阿^^ 12/17 11:27
→ iam0718:真心悔改 這大概就跟最流行的悔意善意一樣吧 XD 12/17 11:27
→ redblue9999:總是要給個機會 有假釋再犯的人 也有真心悔改的人 12/17 11:31
→ shamanlin:胡扯,真心悔改不代表他就不需要為他的犯行承擔後果 12/17 11:33
→ shamanlin:不然說穿了,他們是怕死才表現悔改的樣子,而不是為他們 12/17 11:33
→ redblue9999:沒有人說無條件開釋啊@@ 12/17 11:33
→ shamanlin:的犯行真心悔過 12/17 11:33
→ iam0718:那些隨隨便便就讓人假釋再犯的 也要有法來懲罰 12/17 11:35
→ iam0718:再來看看會有多少假釋 可笑 12/17 11:35
→ shamanlin:死刑犯不讓他死也ok啊,但絕對終身監禁,並派去做各種重 12/17 11:40
→ shamanlin:度勞動工作,或拿去試藥人體實驗有的沒的,所有收入都轉 12/17 11:40
→ shamanlin:給受害者,那可能就會比死刑要來的好 12/17 11:41
→ shamanlin:一定要重度勞動工作喔,外面日薪2K以上那種,可不是一般 12/17 11:42
→ shamanlin:監獄裡跟度假休閒沒兩樣的家庭代工 12/17 11:42
→ redblue9999:那就是我指的 一定有比死刑更有阻嚇與利用的方法 12/17 11:42
→ shamanlin:這要看家屬意願,如果受害者家屬根本不缺這錢,讓他們自 12/17 11:46
→ shamanlin:己決定要不要讓死刑犯活下來也很好啊 12/17 11:46
→ shamanlin:而不是一堆偽善者在旁邊敲鑼打鼓說要原諒死刑犯 12/17 11:47
→ redblue9999:交給家屬決定有私刑之虞 法律的存在就是要避免這種事 12/17 11:49
→ shamanlin:胡扯,又不是給家屬自行動手 12/17 11:50
推 iam0718:法律能讓殺人魔改過向善 跟 與世隔絕嗎 我知道你相信可以 12/17 11:50
→ shamanlin:完全依照公權力來執行,只是家屬可表達意願是否讓死刑犯 12/17 11:51
→ redblue9999:要不要原諒就真的看家屬意願 這就沒什麼好說得 12/17 11:51
→ shamanlin:活著用肉體抵罪而已 12/17 11:51
→ littlepoll:通常都是激進派的聲音大 而激進派的通常也比較不理性 12/17 11:56
→ kaku216:廢物聯盟給我必嘴 12/17 11:57
→ iam0718:可是FACE團體說 支持死刑都是不理性 瘋人村的瘋子? 12/17 11:59
→ shamanlin:廢死派的腦中已經認定會理性思考的人都會贊成廢死了 12/17 12:11
→ Kujacob:反廢死 也反言論自由無限上綱的謾罵 12/17 12:58
噓 eshew:你那篇徐志皓殺方小妹妹,方父收錢原諒兇手的陰謀論解決了沒? 12/17 13:20
→ eshew:你願意露面親自跟廢死聯盟的人討論那再好不過 12/17 13:23
已去信詢問,海巡署的人就不要管太多了。
(連我幾點幾分回信都要管,廢死派好閒哪^^)
現在重要的就是問清楚方父的說法是否作假,而他作假的理由又為何。
倒是據我觀察,某個在板上大聲說要寫信去問的人,到現在還沒寫過去...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61.231.64.167 (12/17 14:34)
→ eshew:嘖,你還沒跟我說你問了啥,而我應該在信裡寫啥 12/17 14:45
→ eshew:你寧願去信問在國外找無人的表姐也不親問方家家屬,匪夷所思 12/17 14:47
→ eshew:你信件備份有嗎?PO上來我就複製一份寄過去,順便把你沒問的加 12/17 14:49
→ eshew:入信裡 12/17 14:49
噓 eshew:看你在八卦板文章數量大概也知道你不忙^^ 12/17 14:54
→ iam0718:es大 這樣講很怪 你應該在信裡寫啥 就寫你想問的? 12/17 14:56
→ iam0718:存疑不相信goetz 又說自己要寫信 就要行動 我變成海巡署了 12/17 14:56
不要回他了啦,連基本的隱私觀念都沒有,
我寫什麼是我的事,為什麼我要告訴一個不認識的人呢?
(根本是胡鬧)
還有,我的國文有那麼差嗎?
我都已經寫"最重要的是問清楚什麼"了...
反正喊著要人去問的人反而自己不去問,這叫做看破手腳:)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59.112.225.131 (12/17 15:10)
推 askey:天賦把跳針點滿的人越來越多了 12/17 16:04
推 Rexup:打臉文 12/17 16:12
→ eshew:我比較好奇你說據你的觀察我還沒寫信過去 12/17 19:35
→ eshew:我是真的還沒寫信,但我比較好奇你從哪知道我還沒寫信 12/17 19:36
→ eshew:是方家表姐回信跟你說"沒有一個叫ESHEW的人寫信給她"嗎? 12/17 19:37
→ eshew:那麼你既然寄信把疑點都問她了,她總不會回信時只寫說eshew沒 12/17 19:37
→ eshew:寫信給她吧?那麼你從哪知道我還沒寫信呢? 12/17 19:38
→ eshew:既然你要說你寫啥是你的隱私,爆啥卦也是你的言論自由 12/17 19:41
→ eshew:那我能不能說寄不寄信是我的自由呢?何況我開的條件是一起寄 12/17 19:42
→ eshew:一次把疑點問清楚? 12/17 19:42
→ eshew:你好像隨時都有空修文回應的樣子,期待你的回應^^ 12/17 19:43
很簡單,因為我都是用部落格的留言機能寫信給她的,
而在我的留言下面,並沒有新添的留言...:)
(太簡單被打臉的質問,一點都不好玩^^)
推 uice:跳針滿分,戰液低落,信仰與狂熱天賦等級到是很高~ 12/17 19:53
噓 eshew:http://www.wretch.cc/user/ykohara2001 我寫信過去囉^^ 12/17 20:08
→ eshew:這樣我也能自稱我是花姐的筆友了吧? 12/17 20:09
很好,你慢了一個星期,而且還跳針:)
噓 eshew:你真的有看?算了我照張相給你看我真的有留言,你等等 12/17 20:12
我看到啦,不過我們兩個問的問題基本上大同小異。
接下來就等她回應了,ok?
→ eshew:嘖,你修文的速度真快 12/17 20:12
不過說真的,你在公開板面問這種問題,本身其實是很不禮貌的,
對方也不一定要回應你。
→ eshew:= =你又不公開說你信上寫啥,我怎知你是否真有寄信? 12/17 20:13
既然你公開了你的信,那我也回應一下好了(雖然我是用悄悄話寫的):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殺人案是公訴罪,由檢察官負責幫你打官司,哪來的律師費?
既然沒有聘請律師的必要,又哪裡會花掉三十萬律師費?
我很懷疑他是在撒謊,不知道您的意見如何?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我們兩個的問題其實是一樣的。
→ eshew:別鬧了,你自稱人家筆友又曾得過人家回應,想必她一定會回應你 12/17 20:14
→ eshew:等她回你信件之後,你再當一次乩童到PTT傳達花姐的神諭吧 12/17 20:15
我贊成,既然我們兩個同時提出詢問,那就等她的回應就好了。
→ eshew:原來當花姐的筆友這麼簡單,現在我也可以像你一樣自稱筆友了 12/17 20:17
你可以繼續跳針沒關係。
→ eshew:你方便照張相放上來讓人看一看你的悄悄話嗎? 12/17 20:22
真是無聊人,海巡署啊:)
(懶得理某些人了)
→ eshew:乩童神諭性,在於乩童不會舉證自己為真,信徒也不會懷疑他為假 12/17 20:25
→ eshew:所以你選擇以傳聞方式筆述以保持你的權威性,這算你的自由吧 12/17 20:27
連基本的隱私權都不懂還談什麼,真是跳針技能滿點。
(對於這種人,我會建議花姐無視之,因為回答你這種人只是浪費時間。)
→ eshew:靈媒也會跟信徒說哪個舉動會觸怒神明,她將上報神明懲戒之XD 12/17 20:32
唉...(搖頭)
→ eshew:又愛爆料,別人質疑時又愛說自己有隱私 12/17 20:33
跳針技能點滿,實在太厲害了,我認輸:)
(硬要看別人的悄悄話,這真是太猛了,連憲法都無視了^^)
→ eshew:你也滿厲害,悄悄話內容都自己打出來了還說基於隱私不便照相 12/17 20:36
既然是我寫的,那我當然有權利不公開這封信件,
因為我們兩人在信裡是用真名互相溝通的,而我沒必要讓你知道我們兩個人的姓名吧?
(真是受不了某些海巡署,總之,面對這種跳針的對手,我認輸了^^)
→ eshew:那你把真名塗掉後放上來總成吧? 12/17 20:37
對不起,我有拒絕你的權利,就這樣簡單。
(真受不了某人的一再跳針)
我只能說,目前大姐她還沒回應,所以我還在等,就這樣囉XD
等她有回應,我會再視情況決定能否公布、或者公布哪些。
→ eshew:喔,好吧,那你所陳述的是否真有其事,就讓他人判斷囉 12/17 20:40
我並不知道她會用什麼方式回應,如果她覺得有必要,說不定會用公開回應也不一定。
→ eshew:也就是說你主張,你有如何斷章取義花姐神諭的權利 12/17 20:41
我會先徵得她同意,哪些部分是可以公開的才公開。
(這就是我會建議她不回應你的原因)
→ eshew:我的推文,只在於充分揭露資訊讓人判斷你陳述事實的可疑性 12/17 20:43
抱歉,我上次轉錄的文章都是公開的,我一字未改。
可疑的是方父而不是我,請別再跳針了。
→ eshew:至於如何相信你文章的內容,就讓板友讀過推文後自行斟酌 12/17 20:44
我看板友推文都說某人"跳針滿點"咧XD
→ eshew:你M文裡還不是一堆噓你的XD 12/17 20:45
反正就是信者恆信,不信者恆不信,
但我不會去竄改轉錄的文章,因此你質疑錯人了,就這麼簡單。
→ eshew:還有人寫你支持死刑支持到扭曲變造事實的地步 12/17 20:46
嗯?原文照轉也可以扭曲變造啊,看起來我是天才呢...
→ eshew:17803篇,你自己文章的推文你自己回味一下 12/17 20:47
總之,不要再跳針了,既然我們兩個都問了同樣的問題,那就等回應吧?
(說不定我們兩個都得不到回應,也是有可能的。)
→ eshew:也就是說,我提供無徵不信的板友質疑你的理由,就這樣 12/17 20:48
我同意,所以律師費的說法我也要問個清楚,就這麼簡單。
(因為畢竟太多網友提出質問,而我自己也有疑問)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219.70.117.2 (12/17 20:50)
推 elwyn:推你這篇中肯 12/18 19:22
噓 dioliv:最好是有合理的回應阿~要不然我希望你閉上你的嘴~不要整天 12/19 03:00
→ dioliv:在那黑幕重重的含沙射影~ 12/19 03:01
→ dioliv:還有身為一個專業的反廢死支持者~連一點基本的刑訴常識都沒 12/19 03:02
→ dioliv:有~難道你的反廢死理論都是情感面至上而以嗎? 12/19 03:03
→ dioliv:要不是我們來說不用律師費~有多少人還傻傻的信得很開心呢 12/19 03:04
→ dioliv:信者恆信?可信度這麼有問題的東西有什麼好相信的??你在無法 12/19 03:06
→ dioliv:得證的狀況下優先選擇相信~你不知道有無罪推定原則嗎?? 12/19 03:07
→ dioliv:現在你要說廢死派不能理性討論~我倒是看不出來你有理性到哪 12/19 03:07
→ dioliv:然後配合版上一堆無法理性只知道要噓的鄉民~這就是你所謂的 12/19 03:09
→ dioliv:理性?? 12/19 03:09
答案很簡單:
就是因為"不合理",所以才黑幕重重。
※ 編輯: goetz 來自: 219.70.117.2 (12/19 15:40)